1. 办理对象:
我校境内联合培养研究生。(境外联合培养研究生暂不接受户口迁移办理。)
2. 新生户口迁入流程:
新生入校后,按照学校通知将落户资料交院系秘书处,由院系统一交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按照省份将农业、非农业分类整理,并连带《招生办招生名册》、《新生入户学生名册》交至学校,学校连同本科新入户资料一并交至南山公安分局为新生统一办理入户手续。
户口迁入所需资料参考:(具体以当年深圳公安局通知为准)
序号 | 材料 | 数量 | 要求 | 办理地 |
1 | 1寸彩色照片 | 3 | 和照相回执上的一致 | 来校后,自行到深圳照相馆照相,取得照相回执。 |
2 | 二代身份证照片回执 | 1 | 在空白处写上姓名、学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 |
3 |
户口迁移证 (原件+复印件) |
1+1 | 各项内容、印章必须清晰全面,地址具体到省、市、县、区 |
凭新生录取通知书到户口原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同时注销原户籍。 迁入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学苑大道1088号南方科技大学(管辖派出所:塘朗派出所) |
4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 2 | 在空白处写上身高、血型、有无参军史、有无宗教信仰 | |
5 | 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 | 1+1 | A4纸 | |
注:以上材料须按此顺序整理上报。 |
提示:
新生迁移户口的材料上交材料有严格时间限制,请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上交材料,逾期将不能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新生户口只能在本年度办理,老生不提供户口迁入办理;
深圳市新生落户需集中办理,时间周期较长(约为6个月左右,如个别同学材料有问题,办理时间会出现延长)。迁移证有效期会出现过期情况,不影响入户办理。
3. 毕业生户口迁出
毕业生毕业后,根据具体毕业去向办理户口迁移:
毕业去向——出国
户口迁回原籍(需在7月31日之前迁走)。
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卡到塘朗派出所办理。
毕业去向——升学
户口迁至升学单位。
毕业生本人持入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卡到塘朗派出所办理。
毕业去向——就业
户口迁至就业单位(请咨询就业单位落户地址)。
毕业生本人持报到证、接收函、介绍信、身份证、毕业证、户口卡到塘朗派出所办理。
注:以上材料除户口卡是复印件外,其他材料须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